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38.在说这些事之前,他们以为我们的团队也是由那些想以关于神的三位观念来混淆他们的人组成的。因此,听完这些话,他们说,神(他们现在称神为主)所差来的使者也来教导他们关于祂的事;但他们不愿让干扰他们的访客进来,尤其那些在神性上持三位格观念的人。因为他们知道,神是一,因此神性是一体,不是三者的一致,除非那些如此坚持的访客准备像思想一位天使那样思想神。也就是说,在这一位天使里面有一个不可见的生命至内在的层面,他在这个至内在层面上思考并变得智慧;他里面还有一个在一个人形式里面的生命外在层面,他在这个外在层面上观看和行动;他里面又有一个来自他自己的生命发出,也就是一个围绕他的爱和信的气场。因为凭从每个灵人或天使那里发出的生命气场,其爱和信的品质从远处就能被察觉出来。就主而言,他们说,来自祂的生命发出就是充满并构成天堂的神性本身,因为在爱和信的生命里面的本质存在来自祂。
听完这些话,我被引导说,关于三位同时又一位的这样一种观念与天使对主的观念是一致的,它来自主对于祂自己的亲自教导。因为祂教导说,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凡信祂的,也信父,并认识祂;还教导说,保惠师(祂称之为真理的灵,以及圣灵)从祂发出,并且不是出于祂自己,而是出于主说话,因此,祂表示神性发出。
我继续说,对三位同时又一位的这种观念与主在世时的生命存在和显现是一致的。祂生命的存在是神性本身,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每个人生命的存在都是他从中成孕的那一位。源于这存在的生命的显现是身体形式上的人身。每个人从他的父亲那里所获得的生命的存在被称为灵魂;源于这存在的生命的显现被称为身体;灵魂和身体构成一个完整的人。
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类似于一项努力和由此产生的行为之间的关系。因为行为是付诸实施的努力,因此这二者为一。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努力被称为意愿,付诸实施的努力被称为行为。身体是使用它的意愿行动所用的工具;工具和它的使用者在行动中合二为一。灵魂和身体也是如此。
天上的天使对灵魂和身体就持有这样一种观念;他们从这种观念知道,主凭在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源于父的灵魂的能力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此外,在基督教界处处被接受的信仰与此无异,因为这信仰教导说:“正如身体与灵魂为一人,神与人在主里面也为一基督。”由于这就是主里面的合一或一体,所以祂不仅灵魂复活,而且与任何人不同的是,就祂在世时所荣耀的身体而言,祂也复活了。祂也教导了门徒这一点,当时祂说:
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这解释了为何教会承认祂的人性全在于圣餐的圣礼中,这种承认是不可能的,除非祂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些灵人对这些事理解得很好,因为这些事在天使灵的理解范畴之内。他们还说,唯独主拥有天堂里的权柄,因为天堂是祂的。对此,我被引导回答说,教会也从主自己的口中知道这一点,祂在升天前说:
天上地上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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